美奇攝影工作室出品,台北101風光,20x24

Use Linhof 4X5 large Format film camera for photography
使用德國 Linhof 4X5 大幅底片相機 德國 RODENSTOCK 鏡頭攝影。
畫質精美購買可擁有頂級經典攝影藝術照片的享受
Photography by Lin Chien-Chuan
Kodak 100VS Professional transparency film photographyCopy right 2026 Lin Chien Chuan Art Co.,Ltd
美奇攝影工作室 林建全攝影家作品,台北101風光
NT$4,800
NT$5,800
商品編號:
供貨狀況: 尚有庫存

此商品參與的優惠活動

加入最愛
商品介紹

Copy right 2026 Lin Chien Chuan Art Co.,Ltd

台北101風光作品/Taipei 101 scenic works

拍攝的位子在台北101的正北方,而台北101大樓後面,正是層層疊疊延綿數十公里的雪山山脈與中央山脈,在水氣充足的季節裡雲霧在山谷中繚繞,產生非常有層次的山嵐美景,讓畫面增添了許多美意與詩意,讓人心迷以及賞心悅目。

The shooting location was directly north of Taipei 101. Behind Taipei 101, there are the snow-capped mountains and the Central Mountain Range, which stretch for dozens of kilometers. In the season with abundant moisture, clouds and mist swirl in the valleys, creating a very layered and beautiful mountain scenery, adding a lot of beauty and poetry to the picture, making people feel mesmerized and happy.

本攝影作品使用頂極精密攝影器材拍攝,
及利用藝術概念的取景構圖,最後運用巧思攝影術與多年的經驗,
在最精采的時機按下快門,完成這張具有美感的攝影創作作品,
作品內畫質精細,構圖雅緻,視覺優美、和諧及流暢,彩色豔麗,及秀麗的透視大氣,是掌握天時,地利,人和三項絕佳的快門攝影作品,值得購買收藏 。

本網站銷售的攝影作品,為作者原作,全部可挑選使用金屬相紙輸出或油畫布輸出,含框任選其一,含運費,畫質奇美無比。

林建全的攝影著作財產權

「林建全」是台灣知名的攝影家,其攝影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享有完整的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攝影著作權基本概況

  • 自動取得權利:依據《著作權法》第 10 條,林建全的攝影作品在完成那一刻起,無須登記或註冊,即自動享有著作權保護。
  • 權利內容:包含「著作人格權」(如姓名表示權、公開發表權)以及「著作財產權」(如公開展示權、重製權、改作權等)。
  • 改作限制:若欲將其拍攝的風景照繪製成圖畫,屬於「改作」行為,必須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 

林建全作品與版權資訊

林建全的攝影作品涵蓋「信義梅鄉」、「櫻花下火車」及「合歡山冬雪」等系列。 

  • 官方授權平台:其作品主要透過 林建全攝影藝術官方網站 進行展示與銷售。
  • 版權標示:其商品頁面明確標註 "Copyright © linchienchuanphotoart",並由其個人品牌經營。 

 

使用注意事項

  1. 商業利用限制:未經林建全同意,擅自下載其官網照片進行商業行為(如網路賣場商品圖)屬於侵權行為。
  2. 展覽規範:即便擁有林建全贈送的實體作品,若該作品尚未公開發表,受贈者在公開展出前仍應尊重攝影師的公開發表權與展示權。
  3. 繼承與存續:若著作權人過世,其攝影著作財產權通常由配偶及子女共同繼承。 

若您需要林建全作品的具體授權資訊或想了解某張特定照片的使用權限,建議直接連繫其官方藝術網站。

 

關於林建全先生的攝影著作財產權,目前的公開資訊與判決案例多集中於其作為攝影師對於作品權利的維護。

依據台灣著作權法與相關實務案例,林建全攝影作品的權利核心如下:

 

1. 著作財產權的歸屬與保護

  • 原創性認定:攝影作品若展現了攝影者的「原創性」(如光影捕捉、構圖角度、快門瞬間的選擇),即受著作權法保護。在實務中,攝影師通常被推定為著作人,並享有著作財產權。
  • 權利內容:林建全作為著作權人,依法享有作品的重製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及改作權等權利。未經授權將其攝影作品繪製成圖畫、印製成冊或於網路傳播,均可能涉及侵權。 
  •  

2. 攝影著作與肖像權的界限

在攝影實務中,林建全的作品若涉及人物拍攝,會產生「著作權」與「肖像權」的交集:

  • 攝影師權利:攝影師擁有照片本身的著作財產權。
  • 被攝者權利:被攝者擁有肖像權。若攝影師欲將照片用於商業用途(如廣告、文案),通常需取得被攝者同意,否則可能侵害他人肖像權。

    •        •    買斷爭議:在委託拍攝(如婚紗、活動)中,除非合約另有約定,否則著作財產權預設歸屬於攝影師。出資人(客戶)僅獲得利用權,而非所有權。

 

 

林建全攝影家拍攝的101風景可以拿來販賣嗎

拿林建全(或其他攝影家)拍攝的台北 101 照片進行販賣,主要涉及兩個層面的法律問題:照片本身的著作權以及台北 101 大樓的商標/著作權。

1. 照片本身的著作權(最關鍵限制)

如果您不是照片的拍攝者(林建全先生),您不能直接拿他的照片去販賣。

  • 攝影著作權: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規定,照片一經拍攝完成,攝影師即享有著作權。
  • 擅自銷售:未經攝影師授權而重製或公開販賣其作品,會構成侵害他人著作權,需負擔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責任。 
  •  

2. 台北 101 大樓的權利(建築物本身)

如果您是自己拍攝 101,或是已獲得攝影師授權,則需考量 101 大樓本身的權利:

  • 合理使用:根據智慧局的解釋,拍攝著名的建築物(如台北 101)並製成明信片、海報或紀念品,通常屬於「合理使用」範圍,不會侵害建築著作權。

    •        •    商標權爭議:台北 101 擁有「立體商標權」,他們曾主張商業廣告若將 101 入鏡需取得授權。不過,若只是單純販賣風景攝影作品(如明信片),目前司法實務與智慧局多傾向認為這不屬於商標的使用,且只要不讓消費者誤以為是 101 官方出品,法律風險相對較低。

規格說明

24x30

運送方式

郵寄

已加入購物車
已更新購物車
網路異常,請重新整理